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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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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上传时间:2025-10-25 01:04:56

  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023]043号;关于同意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变更的批复、牡发改审批[2025]005号;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牡丹江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的批复、牡建政发[2025]46号的文件批复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新建1#楼,地上建筑面积3632.32平方米,功能为托育中心;拟新建2#楼,地上建筑面积32.55平方米,功能为门卫;拟新建3#楼,地上建筑面积21.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8.16平方米,功能为消防水池及泵房,合计总建筑面积3914.45平方米。另外,同步配套燃气、热力、给水、排水、消防、电力、电信、安防、监控等系统,项目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并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8日,总工期365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管护、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要求;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1664.7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32.61万元,工程施工费1571.3万元(包含: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费:1543.3万元;设备费(传菜电梯和电梯):28万元);预备费:60.79万元。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571.3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单,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注册证书。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负责过至少一项合同额的不低于32.61万元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建安费不低于1571.3万元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费不低32.61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4)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①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②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④给水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

  ⑤暖通空调工程师1人:具有暖通空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证书。

  3.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1)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3年 (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2)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3年 (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是否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指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12时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3评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